为全面加强我市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44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四平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9日,意见和建议以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以及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兴红路1588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分局
邮编:136000 电话:0434-3599919
电子邮箱:yaopinliutongfenju@163.com
附件:《四平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