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省直

区(县)

双辽市人民政府 梨树县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

关于开展吉林省2022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0-19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更好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企纾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吉林省2022年度第二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报工作,现面向社会进行项目征集并予以资金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政策

按照《吉林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对专利权质押贷款进行补助,企业每年最多只能享受一次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支持,每户企业享受补助资金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1.贴息补助。按贷款年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最长不超 过2年,每户企业享受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2.专利评估费补助。按照评估费50%给予补助,年度内最高 不超过3万元。

3.专利保证保险费补助。第一年补助80%、第二年补助60%、 第三年补助40%,年度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在预算额度范围内,经审核择优确定支持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在吉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自202211日以来,以专利权质押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借款人必须是合法专利权人,并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春专利代办处)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

3.质押期间出质的专利权处于法定有效期限内,按时缴纳年 费,权属清晰,不存在专利纠纷。

4.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吉林省产业发展导向,财务 状况良好,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5.同一项目未在其他政府部门申请过贷款贴息等补助。

    三、项目申报

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的受贷企业应提供如下材料 (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及纸质复印件):

1.《吉林省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请表》(加盖公章),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吉缴税凭 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3.借款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含附页)、贷款到位凭证、贷款利息支付凭证、其他抵押合同等。

4.与担保、评估、保险等机构签订的担保、反担保、评估、 保险合同,以及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体现评估结果)以及评估、保险、担保费用相关发票等。

5.金融机构出具的,申报补助的知识产权质押在贷款中所 占额度或比例的证明,明确担保物中知识产权占比,以及是否有其他财产抵押。

6.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工作情况报告(从知识产权拥 有量、制度、人员、经费、举措、成效、特色等方面内容如实反映企业有关情况,不超过1500字)。

    四、项目受理

申报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含目录,编辑页码,且复印内容清晰封面、指定盖章处及骑缝处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报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分局纸件(一式三份) 和内容一致的Word电子版(打包压缩)均需提交。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附件1:吉林省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请表

 

 

联系人:庄硕;邮箱:spsjjzscq3599932@163;电话:3599932;地址:四平红嘴经济开发区兴红路1588号四楼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17日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