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拟废止8项四平市地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以真实身份(单位要加盖公章,个人请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向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监督管理科提出。邮寄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兴红路1588号,邮编:136000。同时将上述书面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至信箱:spbzh@163.com。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
联系人:张钰
联系电话:0434-3099182
附件:拟废止8项四平市地方标准目录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2日
附件
拟废止8项四平市地方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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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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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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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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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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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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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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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03/T 1.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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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 第1部分:一级原粮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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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玉米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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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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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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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03/T 1.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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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 第2部分:一级鲜食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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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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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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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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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03/T 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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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礼仪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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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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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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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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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03/T 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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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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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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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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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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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03/T 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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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好差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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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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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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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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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03/T 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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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首问责任制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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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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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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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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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03/T 1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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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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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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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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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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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03/T 1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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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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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职业学院、中国农业大学梨树实验站、国家热交换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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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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