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向我市反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问题(序号一)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吉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甚至重发展、轻保护;对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自觉性和紧迫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多、具体落实少;对群众环境诉求没有真正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导致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整改目标: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记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生态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
党组、班子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班子会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保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1.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学习纳入市局理论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
2.按照《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制定和完善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3.严格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会,定期研究环境生态问题。按照整改时限和销号标准、程序执行。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8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
联系电话:0434-3599860
附表:序号一任务公示表格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