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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知识产权“红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2-11-24

    依据《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名单”工作管理机制》,现将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列知识产权“红名单”,享受相关激励措施,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4日至12月3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必须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正式姓名并提供身份明材料、电话和邮箱。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4日 

    联系人:尹晓宾

    电话:3599932

    邮箱:spsjjzscq3599932@163.com  

    附件:2022年度知识产权“红名单”

 

 

2022年度知识产权“红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列入事由

备注

1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91220301759336706D

2022年度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

吉林省拓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220300565092475E

2022年度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第四届吉林省专利银奖

 

3

四平市顺邦农机制造有限公司

91220303054067868L

2022年度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第四届吉林省专利优秀奖

 

4

吉林省康达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91220300696119420Q

2022年度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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