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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未按规定公示年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4-08-14

吉林省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四平有限公司等2751家企业和四平春永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5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吉林省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四平有限公司等2751家企业和四平春永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5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上述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四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2023年度未年报农专名单-254.xls  

      2023年度未年报企业名单-2751.xls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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