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推进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防控“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发现并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现就“校园餐”违法行为监督举报渠道予以公告。
一、举报范围
(一)未经许可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经营或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伪造、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
(三)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在食品中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四)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五)非法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或将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的;
(六)经营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的;
(六)学校食堂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的;中小学、幼儿园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生食类及冷荤食品、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材食品的;
(七)学校食堂、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设施设备配置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卫生、加工操作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的;
(八)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等其他“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一)举报电话:0434-12315 传真电话0434-3099178
(二)举报邮箱:spsscjdgljcyk@163.com
(三)举报网址:https://www.12315.cn/
(四)邮寄及现场举报地址: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平市铁西区兴红路1588号)
三、投诉举报奖励
对于举报的“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属实,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市监联字〔2022]11号)的规定,予以奖励。同时,对恶意举报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欢迎广大群众、从业人员等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置。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