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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未按规定公示年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5-07-07

  吉林省云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4302户企业和四平春永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2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吉林省云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4302户企业和四平春永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2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上述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四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1.吉林省云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4302户企业名单.xls 

        2.四平春永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2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xls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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