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四市监列字西三【2026】1号
四平市铁西区新天益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四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4月15日
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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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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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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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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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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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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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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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适用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