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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未按规定公示年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6-07-08

双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723户企业和四平市铁西区日增月盛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等23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双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723户企业和四平市铁西区日增月盛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等23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上述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四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市本级未年报企业名单4723(1).xls

     市本级未年报农专企业237(1).xls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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