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政务服务礼仪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等8项四平市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四平市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