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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超市消费价格提示

日期:2011-03-17

  针对前段时间媒体曝光家乐福、沃尔玛等大型超市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为帮助大众消费者防范价格陷阱,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明白消费,3月上旬,四平市工商局组织铁东、铁西工商分局对四平市区内欧亚、恒客隆、地直商厦、庆客隆4家大型超市销售的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饮料等4大类共10种预包装食品和日用品进行了检查。通过价格对比,调查结果显示,10种大众日常消费品在4家超市中的售价大相径庭,价格差在2.3%—12.5%之间,尚未发现价格欺诈现象和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

  为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少受损害,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发布消费提示如下: 

  一、超市业者应当正视同一品牌、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商品之间不合理的差价现象,认真搞好市场调查,迎合消费者的需求,多渠道进货,降低管理成本,控制合理利润幅度,让利于消费者,取信于消费者。 

  二、消费者应当货比三家,了解各超市差别化经营的情况,尽量选择自己熟悉的商品品牌,并时常横向对比价格变动信息。从知名度、质量、等级、包装数量、适用等方面来衡量商品性价比。注意小值商品的“暴利”倾向。特价(促销)商品,尤其是食品应注意是否临近保质期问题。 

  三、 消费者到超市、商场购物时要仔细观察价签标价和促销宣传,结账后留好小票。留心比较广告促销价格、价签标示价格和结账价格。消费者遇到超市实际收费与标价不一致的情况,如发现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可要求超市按照标价收费,退回多收费用。若超市拒绝处理的,消费者可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费者协会针对消费纠纷进行调解。还应当主动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由价格主管部门对超市的这一价格欺诈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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