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出台实施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尤为迫切。
一、出台背景
标准是市场竞争的准则依据,掌握了标准的制定权,才能更好地控制产业链的高端和产业的总体发展方向,获得最大效益和生存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后,确认了设区的市的地方标准制定权。为更好地衔接上位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战略的重要论述,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标准引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动,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于2020年12月同意四平市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因此,为理顺标准层次,构建和完善四平市地方标准管理体系,需要根据上位法新精神和国家、省相关规定,加快制定《四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确保制定四平地方标准工作于法有据。
二、目的意义
制定四平地方标准,为四平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质量强市提供内在支撑,对突出四平产品技术的特点和优势,打造四平标准形成区域性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四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进一步明确我市地方标准管理职责体系,以达到明确地方标准管理工作规范,使工作程序更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市有效开展地方标准化工作奠定法制基础的目的。
三、主要内容
《四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共5章41条,包括总则、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监督管理和附则。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确定了地方标准制定主体和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结合省市场监管厅《关于同意开展四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批复》,明确了四平市地方标准制定发布主体是市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范围是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工业、农业等领域。
(二)确定了四平市地方标准的管理职责
依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了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本行业地方标准的提出、技术内容说明、修订复审等的组织管理工作,市级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等工作;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三)确定了四平市地方标准的制定程序
明确了四平市地方标准从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到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备案再到复审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立项征集、草案征求意见、标准审查会议、公示和异议处理等要求。确保利益相关方在地方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参与权,提升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四)确定了标准化工作的激励措施
为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地方标准化活动,依据《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明确了对在地方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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